这只是房租水电物业费
个人月均住房支出仅111元?媒体披露的这一数据,引起多方争议(本报昨日报道)。4日,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王有捐在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署名文章,对这一数据进行了说明。王有捐解释说,人均111元并不包括购房支出,而是居民住房的装修、维修、房租、水电、取暖、物业等费用。
王有捐在文章中说,数据系抽样调查方法取得,在全国范围内随机抽选了65600户城镇居民家庭,王有捐表示,111元是一个人均居住支出数。在研究居住支出时,通常以家庭(户)为单位,如果按户计算,2010年城镇居民户均月住房支出为320元。
王有捐还在文章中介绍,此次数据是租房户和自有住房户的居住支出的平均数。2010年,在调查样本中,自有住房户比重超过80%。对租房户而言,他们的住房支出较大,除支付房租外,可能还要支付水电费、物业费等。但自有住房户只需支付水电费、物业费等。将两类住户综合在一起,计算城镇居民的人均居住实际支出就与人们的感觉有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