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每月住房支出仅为111元,排在衣食住行的末位。
且不论每月仅需111元是否就能有地方住,仅各类支出所占比重的排名顺序就已经和公众对于自身消费的感受明显不符。“这显然是让人难以接受的,”梁俊娇表示,“无论是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住房居住支出其实都已经占了城镇居民日常开销的大头,这也是造成不同地区消费水平不同的最主要原因。”
而居住消费支出又是怎么算出来的?根据统计局核算司司长彭志龙的解释,国民经济核算中居民居住类支出的算法和CPI中的居住类支出算法不同,CPI中的居住类支出包括水电气、建房和装修、贷款利率和物业费以及房租4大块,而国民经济核算中的自有住房服
务消费等于当期发生的房屋维修支出、折旧费、物业管理费之和,略小于CPI的计算范围。
而国民经济核算的住房服务消费中的折旧费,即体现了房租的概念。统计局新闻发言人盛来运此前亦解释,统计局的房租计算中并不体现实际房租市场的变化,而是采用房屋成本折旧的办法。
而在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一路飙升的情况下,按照多年前较低时候的房产成本价格折旧体现的房租价格,必然会与当下的房地产价格产生较大差异。
“无论是在一线城市还是二三线城市,国家统计局1123元的生活成本标准基本上都可以涵盖最基本的衣、食、行等支出,唯独‘住’则留下一个大缺口,”梁俊娇表示,“3000元的个税免征额是否如实反映了城镇居民住房开支,这就是当前争议点的关键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