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价格并非实价
随后,《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购房者身份来到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附近某在售楼盘,在该售楼中心通往样板间的侧面墙壁上发现一叠打印出的 “在售房屋价格明细”,显得很不起眼。
当记者停下脚步开始翻阅该明细时,身旁的销售人员李成(化名)表示,这是“打折前”的价格,不用看了。随后,李成拿出手中的文件夹,开始给记者计算房屋总价,而其手中的才是真正的价格表。
公示的和销售的是 “一房两价”?这明显有悖于《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中所提出的“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这样的情况,在记者随后走访的多处楼盘中都曾遭遇。对记者的疑问,李成表示,目前公司有优惠活动,在原来的价格基础上打折,所以实际销售价格相对较低。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同样的一套房源,销售人员的均价报价在3.5万元/平方米左右,所公示出的“价格明细”均价则在3.9万元/平方米。
每平方米几千元的差价在业内人士看来是开发商规避“一房一价”新政的空隙所在。
“将备案的价格抬高,之后选择低价售楼,这是为留出涨价空间。”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房一价”虽起到明码标价的作用,但对开发商申报的价格没有明确的审核细则,这造成一部分开发商通过“高价备案、低价售楼”的形式来应对“一房一价”。
上述售楼人员李成表示,部分楼盘在去年下半年就公示了在售房屋的价格明细,但被公示出来的价格多少都有水分,“一般客户到了最后签约的阶段,我们才会给出最真实的价格。在此之前,谁都不愿意亮出底牌。”如此一来,不难理解,“一房一价”对开发商来说更多成为了一种形象工程。
二手房或难“达标”
在此次国家发改委下发的 《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及北京市发改委于4月26日发布的 “一房一价”政策执行细则中,二手房销售也纳入其中。
北京市发改委发布的 《北京市〈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实施细则》规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 (以下统称商品房经营者)销售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细则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的明码标价参照本细则执行。”
记者走访了位于陶然亭及广安门附近多家中介门店发现,虽然挂牌的房源都标明每套的价格,但要做到规定中所要求的“一房一价”显得困难重重。
广安门手帕口桥附近的一名中介人员丁先生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由于二手房价格掌握在分散的业主手中,而且最终成交价格与业主先期报给中介公司的价格,随市场行情变化会有不同程度的涨跌,很难通过“一房一价”来限制业主在网签之前变价行为。“业主很难跟我们交底,而且成交价最终是双方议价结果,所以我们没办法保证报给买主的价格就是真实的报价。”丁先生表示。
链家地产副总裁林倩则认为,若要对二手房实行真正的明码标价,还存在很大难度,二手房“一房一价”政策的执行还需要更多的细则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