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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单”频现造成行业损失 中介呼唤消费者诚信对待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4.23 来源:中山日报

  “跳单”是在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绕开中介私下成交的一种现象,也是中介机构最为反感的话题。记者日前走访我市多家房地产中介发现,几乎所有的中介都曾遭遇过客户“跳单”。市内一家中介负责人更宣称,3年来二手房产成交总量中有近三成是遭遇客户“跳单”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万元。
  “跳单”事件频现造成行业损失

  市民周先生通过某中介看中了凯茵新城一套近100平方米的二手房。在实地考察房子户型、周边环境以及商议价格后,周先生与中介公司签署了《居间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中介公司要收取3%的中介服务费。以单价4000元/平方米,总价近40万元的房子,还要给近12000元的中介费。为了省去这笔中介费,周先生几日后以中介的服务质量不好为由,要求解除合同补回中介费,而自己又通过各种途径找到业主,与其私下达成了交易。

  “这种现象,两年内我们发现的就有8宗。”满堂红置业的负责人陈晓华告诉记者,不少客户在看房过程中碰到熟人或者特意通过各种方式认识业主,并私下与业主达成共识进行交易,以此免收中介费。不少中介对此表示无奈,遭遇客户“跳单”后,中介的利益难获得保障。市内一家中介负责人称,3年来二手房产成交总量中有近三成是遭遇客户“跳单”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0万元。

  中介呼唤消费者诚信对待

  对于“跳单”,不少市民坦言这主要是为绕过过高的3%中介费。而不少中介负责人都称,3%的中介费仅是对中介高付出的低回报。创二地产客服负责人张先生告诉记者,中介为找一套房源,经纪人可能要先通过网络、社会资源找到房子,然后再打上百个电话联系,饱受烈日暴雨的折磨,这些过程付出的劳动都是不可忽视的。

  家家顺地产李功镇也表示,中介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尊重,而且现在的中介费已从原来的5%降至3%,不存在收费过高的问题。更何况,消费者看到的签完合同过户、办证仅是一小步,而寻找房源、咨询、看房、谈判等工作所花费的隐性时间和工作量,占一笔房产交易的大半时间。

  消费者希望有更大交易空间

  对于这一现象,也有市民表示主要是因为买卖双方的3%中介费加起来并非是一笔小数目,市民嫌中介费过高“跳单”也可以理解,倘若能给予消费者更大的交易空间,或许这些现象会减少。

  家住西区翠景花园的颜先生就曾有这样的经历,当他正准备与一家中介签订意向书时,突然另一家中介拿出一张“看房纸”出来称,颜先生在知道了解他们介绍的房源后在另一家中介公司交易,属于“跳单”行为,应该支付违约金。

  “很多房产信息资源中介都是共享的,”颜先生事后告诉记者,同一房屋同一条件下,作为消费者,理当选择价格低廉的中介,而原中介利用看房约定书来阻止客户选择其他途径进行交易,不仅约束了消费者选择交易权,更不利于市场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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