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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称国务院可能出台楼市调控新机制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4.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 林伟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17日在无锡表示,房价合不合理,最有权利评价的是当地居民。对于已公布房地产调控目标、尚未听取社会意见的地方,需要抓紧听取群众意见,完善调控目标。“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完全一样,房地产市场成熟程度、居民居住情况和房价水平也不一样,统一的数字很难覆盖全局。最有权利评价房价合不合理的是当地居民。”齐骥说,这是最终确定以各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作为房价调控目标三项参照的原因。

  尽管房价开始显露松动迹象,但中央的调控决心却没有松懈。据了解,这是历次楼市宏观调控以来,中央政府开展的规格最高、决心最大的一次督查行动。此次督查显示出中央对各地此前阶段性调控力度空前加强。专家分析认为,以督查为契机,中央近期将会给地方政府加码,制定更严格的调控政策。据央视报道,国务院督查各地楼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工作结束后,不排除国务院层面,专门针对已有省市调控政策的落实情况,出台新机制新方式新手段的可能。

  国务院督察部分省市楼市调控落实情况之面面观

  西安房价调控目标率先调整

  据媒体报道,4月11日至14日期间,在陕西开展专项督察工作。由住建部部长姜伟新牵头的督察组一行在西安调研时表示,希望西安市抓紧建设保障性住房,加大商品房价格调控力度,尽快对近期提出的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更广泛地征求社会各界建议、意见,修改完善调控措施,确保房价涨幅更趋平稳,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4月14日《西安晚报》刊登了“西安市政府确定今年新建住房价格调控标准”报道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精神和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督查工作组对我市的指导意见,切实把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市政府在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我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了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标准是:新建住房价格增长幅度低于当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3.5个百分点。据了解,此前,西安确定的15%房价调控目标被住建部认为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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