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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5月1日起施行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4.18 来源:东南早报

  泉州市政府研究通过《泉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规定》 5月1日施行

  只租不售,简易一次性装修,拎包入驻

  引进人才英模劳模低收入家庭皆可申请

  前日下午,泉州市政府研究通过了《泉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项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将于5月1日起施行。包括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市、县(市、区)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泉州市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等符合条件的对象在内的住房困难群体,将被纳入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中。

  公共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并且都将进行简易一次性装修,和廉租房一样,承租人可以“拎包进驻”。今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将予以优先保障,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实际缴库收入计提3%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金将为公共租赁住房提供资金保证。

  房子有多大

  单套六十平方米以下 同步建设配套设施

  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将以新建、配建为主,改建、收购和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为辅的方式多渠道筹集,并且将充分考虑承租对象的交通、就业、就学、就医等居住和生活的基本需求,同步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生活服务用房和管理用房。建成后,公共租赁住房不得分割转让,投资者权益可以依法转让。

  据《规定》的解释,新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将包括集体宿舍和成套住宅两类。成套住宅单套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高层住宅允许在单套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以下。户型包括单间、一室户和两室户。

  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该满足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非新建方式筹集的公共租赁住房,要坚持小型、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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