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昨日公布我国首批开发利用的无居民海岛176个,我省共有50个海岛列入开发名录,数量仅次于广东省,居全国第二位。
福建省50个可开放利用的无居民海岛中,福州17个(其中平潭5个),厦门5个,泉州8个,漳州6个,宁德13个,莆田1个。主导用途中,旅游娱乐用岛25个,占50%;交通运输用岛14个,占28%;工业用岛9个,占18%;城乡建设用岛2个,占4%。(详见右边的表格)
“这50个海岛基础条件好,其自然属性、经济条件符合国家无居民海岛开发规划要求,尤其是旅游娱乐用岛占了一半,充分发挥了福建滨海旅游特色,必将对今后福建海洋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省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黄世峰昨日表示,目前这些海岛开发条件已经比较成熟。
据介绍,福建省有2000多个海岛,500平方米以上的无人岛有1200多个。今后将依据海岛保护规划和海岛开发建设的实际需要,陆续公布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名录。
当“岛主”须报请国务院或省级政府批准
单位和个人提出用岛申请后,必须按照政府编制的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对拟开发的海岛编制详细的开发利用具体方案,在经专家进行充分论证认可后,并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取得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不过,目前国家审批制度尚未出台,我省海洋与渔业部门尚未开始受理无居民海岛利用的审核审批。
“随着第一批无居民海岛的公布,相关审批制度应该很快就会出台。”省海洋与渔业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审批制度出台后,我省将制定相关配套管理制度。
最多使用50年 外国人也可申请
据介绍,单位和个人都可以申请无居民海岛,包括外资企业、外籍人士等也可申请,最多可拥有50年使用权。
无居民海岛开发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单位和个人使用无居民海岛,一般情况下应缴纳海岛使用金,使用金与海岛面积大小、用岛方式以及岛屿的破坏程度大小有关。
除了审批外,福建省还将采取招投标等市场化手段,促进无居民海岛的合理开发利用。对于公布的第一批海岛,有意向者可以进行前期的考察。
名称 位置 面积(km2) 主导用途
宫屿 福鼎市 0.006376 工业用岛
赤土屿 福鼎市 0.00248 工业用岛
青屿尾岛 霞浦县 0.006958 工业用岛
牛姆屿 霞浦县 0.008486 工业用岛
铁屿仔 霞浦县 0.000958 工业用岛
月爿屿 霞浦县 0.0126 工业用岛
元宝屿 霞浦县 0.0478 工业用岛
樟屿 福安市 0.4365 交通运输用岛
乌山岛 福安市 0.7808 旅游娱乐用岛
退屿 福安市 0.0125 交通运输用岛
小岁屿 宁德市 0.0812 交通运输用岛
竹岐山 宁德市 0.012 城乡建设用岛
纱帽屿 宁德市 0.004223 交通运输用岛
洋屿 罗源县 0.0115 工业用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