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监管部门:
中介应如实告知业主放售价
广州市房屋交易监管中心主任史小明表示,《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主要约束开发商涨价、调价需提前备案和公示,在他看来,“中介服务机构代理的二手房参照本规定执行”的意思可能是中介公司应当向买家如实告知业主的真实报价,他也明白二手房的成交价最终要看买卖双方谈判。目前二手房网签中,有业主担心因签订放盘合同时商定的价格与最终成交价不一样而“受罚”,且中介公司一般是在签网签合同时才签订网上放盘合同。
史小明表示,放盘合同与网签合同的成交价不一样不会受罚,网签系统从盘源上网公示到成交到递件及出新证,全过程监控中介公司服务行为,并非对二手房放盘价进行监控。
史小明表示,中介人员隐瞒放盘价,或许是出于吃“差价”的考虑,不过近年广州二手房市场已很少出现吃差价行为。史小明认为,经纪吃差价,在行业内相当于是“犯天条”,经纪必定被房屋交易监管中心“钉牌”,中介公司也会开除这类员工。建议业主切勿与中介人员签订全权委托合同,中介人员手拿全权委托合同即可吃差价。
中介高层观点:
二手成交价存在较大变数
合富置业副总经理潘宇豪表示,就目前二手市场的情况来分析,在售盘源绝大部分都是分散在众多小业主手中,业主放盘价主要受市场行情、供求关系、买卖双方博弈情况、业主出货积极性等诸多因素影响,而中介公司经纪主要是提供二手房居间服务,尽力促成买卖双方顺利达成交易。近几年,小业主心态的强硬与否、出货意欲的高低直接导致惜售、反价或割价急售等情况的出现。
据合富标准指数统计显示,目前广州二手住宅市场多达60%~70%的业主拥有完全自有产权,其中按揭投资房不多。而目前广州二手楼市中近2/3的盘源转让不需办理转按揭或“赎契”,因此,导致在调控中业主大部分“不差钱,不着急”,占据强势的议价地位,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二手业主对放盘物业定价的应变速度远低于一手发展商。受市场行情影响,小业主叫价也存在较大变数,随着小业主出货积极性的低或高,因而会相应出现反价、惜售或割价出售等诸多变化。
方圆地产副总经理李铮认为,《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内的明码标价,是由公开标示价格和公开收费及影响价格其他因素两部分组成。众所周知,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只能对卖方要求的售价给予专业意见,并不能最终左右其放盘价格,实际成交价是市场供求和买卖双方相互博弈产生的,所以如果以中介机构公开标示价格的准确性来衡量是否执行《规定》,并不符合市场实情且有失公允;而公开收费标准,政府监管部门早已明确要求中介门店必须在显眼处清晰、公开明示,绝大部分中介机构都已遵照执行。另外,如户型、间隔、朝向、楼层等影响楼价的关键因素,经纪人通常在买方咨询或实地看房期间都会如实告知客户,所以我个人认为对二手楼市影响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