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万科中心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据了解,万科与华润合作的议案,已获此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月23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宣布,同意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与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展开合作,包括同珠海市商业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利用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信托资金和汉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的资金,同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汉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据此,贷款的合同金额、利用的资金金额以及共同投资的投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4.2亿元(即不超过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授权从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方案起1年内有效。
其中,向珠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获取贷款,资金成本不劣于万科与其它商业银行的合作条件;
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或汉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合资成立项目公司进行股权性合作,按照同股同权的方式,风险共担、收益共享;
另外,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或汉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债权性融资,融资成本参考市场当期价格水平及项目特点等因素确定。
万科表示,有关合作事项充分利用华润在金融方面的优势及平台,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强抗风险能力,加快发展,提高资产回报水平,实现资源互补、合作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