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尤女士和房东签订二手房购买合同后,对方妻子突然跳出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反对。就当双方现场签约时,房东妻子竟当场抢夺房产证,导致交易告吹。尤女士随即将房东告上法庭。
尤女士去年12月29日通过房产中介福州佳盟公司,准备购买一套30.7平方米的房子,总价为63.8万元,与房东签订了合同后,交付了6万元的定金。然而今年1月10日,就在交易即将达成之际,房东林先生的妻子突然跑到中介公司,称房子是夫妻婚后的共同财产,丈夫擅自把房子卖掉,并没有获得自己的同意。
今年2月18日,中介公司告知尤女士,房东做了妻子的思想工作后,已经同意交易,随即让双方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手续。当房东夫妻和尤女士来到福州房地产交易中心准备签约时,房东妻子一把从工作人员手中把产权证抢了过来。由于产权证被抢,眼看就要达成的交易因为这一出闹剧无法达成。尤女士向对方要求赔偿违约金,但林先生只同意赔偿1万元,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尤女士随即到法院起诉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