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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为买房“假离婚”大姐现今复婚难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4.07 来源:海峡都市报

  王大姐今年50多岁,眼下跟“老公”老陈仍住在同一屋檐下,不过心里特别不踏实。为啥?因为两口子为了买房不受政策限制,已经协议离婚,如今老陈始终不肯跟王大姐复婚,可把王大姐急坏了。上周三,王大姐打进婚姻热线,说自己做了一件傻事,现在肠子都悔断了”。

  出台限购令想法子钻空子

  王大姐和老陈结婚多年,感情较平淡,时不时还有些小口角。两年前,独生子也结婚了,两人在家更没话说,平常各忙各的,王大姐喜欢和街坊老姐妹一起跳舞,老陈喜欢去公园参加“大家唱”。

  老陈在仓山区有套老房子,是父母留给他的,登记在他的名下;夫妻两人在福州市区还有套老房子,是老陈单位当年分配的住房,眼下正是两人的住所。去年底,王大姐听朋友说,国家开始调控房价,出台“限购令”,房价有了较大的议价空间,还有可能下跌。王大姐一直想再买一套新房,用于出租养老,再传给子孙。

  王大姐心想,算上老陈的仓山老房子,夫妻俩已有两套房,再买房就在“限购”之列了;她与朋友商量,有人给她一个提议,把房子过户到一方的名下,然后“假离婚”再购房,就可钻政策空子。王大姐觉得这种做法可行,便找老陈商量。老陈觉得不靠谱,但妻子一再解释是“假离婚”,在现住房子归男方的前提下,同意与王大姐离婚。

  房子没买成复婚也不成

  王大姐觉得,她跟老陈是老夫老妻了,连儿子都成家了,“假离婚”算不上什么大事。于是,假离婚之后,王大姐便到处看房。老陈对买房没有积极性,但一半多的积蓄在他手上,王大姐看中的房子又无力付款。为了买房的事,两人经常吵架。久而久之,王大姐觉得很累,上个月决定不买房了,和老陈复婚,没想到却遭到拒绝。老陈觉得,反正两人也就这么一块过,“再去领证白浪费9元钱”。

  虽然日子还是老样子,但王大姐觉得心里特别不踏实。“听说老陈跟一个女的很要好,不会是一把年纪了还出轨吧?”王大姐在热线里一再重复这问题,并咨询如何处理眼下这麻烦事,让老陈跟自己复婚,“当时已经说好,只是假离婚”。

   张钰娴:

  在法律上没有“假”离婚这一说,王大姐与老陈无论是否在口头上协议“假离婚”,从法律角度来说,两人领取离婚证后就是真离婚了;老陈是否同意复婚,以及与其他女性来往,都是他的自由。两人协议离婚时,王大姐对夫妻名下的财产有清楚的了解,并注明房子归男方所有,因此,老陈不存在离婚时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王大姐也难以再追究财产分配情况。可以说,王大姐为了钻政策空子,无视婚姻的严肃性和神圣,轻率离婚,当了一回“傻大姐”,人财两空。

  建议眼下王大姐联合儿子、亲友等人,说服丈夫复婚。婚姻对保护家庭完整、维护夫妻双方合法权利有极其重大的约束力和保障意义,该案例已经给出深刻的教训,希望能对更多的市民起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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