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看来,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土地问题,只要地价不降,
房价上涨的势头就很难得到抑制。地价飚升,地方政府仍会有卖地的冲动,开发商也就会铤而走险以强拆等非法手段得到开发地块,这样做还往往容易激化社会矛盾。
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时,浙江大学金融系副教授景乃权认为,地方政府对炒房“热钱”宜疏不宜堵,而要做到多疏导,首先就要多检讨造成炒房难遏的根本原因之一,“那就是可供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比较缺乏,与房地产相关的金融投资产品不足问题。”因此,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改善投资环境的问题上需要更多考虑,创造供民间资本投资的机会、创新金融投资工具,等等。
“地方调控房价的工作想有所起色,也绝不能靠等。”目前,中央决定今明两年各建设1000万套、5年内建设3600万套保障房,徐峰认为,地方不能过度寄望于保障房就是“高房价终结者”,保障房和商品住房面向完全不同的群体,前者针对的是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地方政府只有扩大市场的有效供应,必须尽快改善目前房地产市场高端商品住宅过多,而普通商品住宅稀缺局面,加快调整房地产市场结构,加大中小户型供应,科学运用组合调控,才能更有效地遏制房价快速上涨。”
在其看来,预防“惰政”关键还是要建立健全问责制。“新国八条”提出,对未如期确定并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超过年度控制目标的,有关部门要视情况,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今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实行省级人民政府总负责,市县人民政府负直接责任。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不力,影响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地方,要追究责任。
“问责不能浮于表面。在接下来的新一轮房价调控中,各地各级部门应制定详细的问责机制。”中国指数研究院副院长陈晟说,只有将“问责制”落实,才能将惰政思维挤出,避免调控措施再次被“架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