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日前发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若干意见(试行)》,对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工作加以规范,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意见》,在征地告知书发布后,房管部门可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组织开展征地范围内房屋摸底、调查,通过公开抽号方式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照市区现行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拟定房屋补偿方案。
福州市政府要求,集体土地征收获批后,征收土地公告应明确征地范围内的房屋同时征收,房管部门公布实施房屋补偿方案。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被征收人与征收单位达不成补偿协议,在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到位或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周转房)的地点和面积后,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交地。逾期仍未交地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