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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涨幅应低于10% 福清确定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4.01 来源:东南快报

  日前,福清市确定2011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涨幅应低于今年福清市地区生产总值(GDP)增长速度和福清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并适时提高城镇居民住房支付能力。

  为全面调控房地产市场价格,今年初,国务院就房地产价格控制目标作出部署,要求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当地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向社会公布。对此,福清相关部门经过多次调研,科学确定了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据悉,2011年度福清地区生产总值预期增长1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期增长10%。也就是说,2011年福清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应该低于10%。

  实际上,随着“国八条”等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措施的陆续出台,福清的房地产价格涨幅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商品房的销售量更是大幅减少。据了解,今年1月份,福清城区共销售商品房面积67496平方米,镇区销售的商品房面积为23255平方米,到了2月份,城区共销售商品房面积56522平方米,镇区销售的商品房面积仅为10979平方米,减少幅度分别约为8%与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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