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福州市政府公布了今年城区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即“新建住房价格增幅低于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且新出让的商品住房用地楼面地价保持在2010年的水平”。
据了解,福州市在制定控价目标前期调研工作中,参考了2010年以来统计部门公布的房价指数,既充分考虑福州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居民家庭住房支付能力、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等因素,又考虑到控价目标政策执行的社会效果,并征求了社会各方的意见建议,比较符合福州的实际情况。
出台控制房价目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关注和改善民生,切实解决群众住房困难。福州市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争取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不断扩大保障性住房的覆盖面,重点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在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做到应保尽保,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棚屋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土地出让方式,探索“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配建”等多样化供地方式,控制居住用地价格非理性上涨。持续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商品房销售监督检查机制,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等行为。
相关链接
今年福州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目标12%
福州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2011年1月6日开幕。副省长、福州市市长苏增添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福州市今年的发展目标是:GDP增长13%;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CPI涨幅控制在4%左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