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正在积极推动房地产泡沫膨胀,直至破灭。
2011年各地方政府公布的房地产调控数据,与以往的房地产涨幅密切相关,最理性的房地产价格与当地GDP、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挂钩。较为理性的城市如上海、深圳等城市,地方政府公布的新建住房价格目标,价格涨幅低于本年度GDP与常住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上海与深圳是房价上升目标最理性的城市。即便以这样的城市作基准,各个城市的房地产价格仍然会处于高速发展的通道之中。
以深圳的房地产市场为例
从纵向比较,深圳房价涨幅似乎将大幅放缓。在去年深圳市党代会发布关于“2015年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将达到4.9万元”之后,有媒体依据2003年~2009年的相关数据进行详细调查发现,自2003年深圳楼市走出低谷以来的7年间,深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上升了不到13%,但同期房价却上升了162%,后者的上升速度比前者快10倍多。现在,政府首次提出趋势逆转,房价涨幅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以2003年~2009年的数据计,也就意味着深圳的房价增幅远远低于年均23%的数据,在1.86%以下,空间非常狭窄。
市政府不会以长期年均价格作为市场价的基础,如果以近两年的数据计算,深圳2010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2300元,同比2009年的29245元上涨了10.7%,也就意味着深圳房价涨幅不高于10.7%就算完成了目标。只要深圳市大力提升常住人口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房价就将保持10%左右的增幅。根据去年5月召开的深圳市党代会公布的目标,“到2015年,深圳全市生产总值超过1.5万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4.9万元”,也就是说,如果今年的房价政策不变,深圳未来5年的房价涨幅都将在10%以上,5年将增长50%,涨幅与以往相比,房价没有大幅下降的趋势。
深圳畸形的房价收入比不会好转。深圳的房价收入比远超国际警戒线,处于15倍的高风险位置,说明深圳房地产或者投资泡沫过大,或者我们彻底低估了深圳富裕阶层的购买能力,这个城市贫富差距十分悬殊。这是恶性通胀预期的当下演绎。
此次地方政府被迫公布房地产价格上涨目标,惟一的好处是让我们认清了现实:房地产调控已经成为中央政府的独角戏;地方政府希望房地产价格在一定的区间内继续上涨。未来房地产最好的情况,是房地产价格与人均可支配收入匹配,房价收入比不再恶化;最坏的情况是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恶化,房价收入比继续偏离正常目标,在房地产资产价格的推动下,中国的贫富差距继续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