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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确定房价目标要听取社会意见获得支持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3.30 来源:新京报 作者: 吴鹏

  两个挂钩哪个为准?

  各地将“住房价格不高于当年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作为调控目标。有民众质疑,到底是按哪个数据进行调控?如太原,2011年GDP预计增13%,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表示,作为专家,他也不好判断该用哪个数据进行计算。胡志刚说,这种目标根本就不需要定。

  为何不提“降房价”?

  陈国强表示,他查阅了中央文件,表述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并未将“降房价”提出来。“调控本意是控制房价上涨的幅度,制定比较低的涨幅目标是必然的。”不愿透露姓名的一位专家说,“新国八条”将地方政府能否完成调控目标作为问责的标准,所以地方政府会模糊化、宽松的公布调控标准,以免年底被问责。

  为何各地不积极?

  “限涨令”大限前,部分一线城市“迟迟未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说:“各地政府制定的控制目标要综合考虑地方资源、房价和居民收入水平、保障性住房和土地供应等因素。一线城市由于评估过程很复杂,考虑因素多,因此谨慎地作出判断,靠后公布可以理解。”

  胡志刚说,一些地方城市放缓出台调控目标,显示出在调控的心态上和中央政府有所不同。中央和地方站的角度不一样,“地方没钱,找来找去就把眼睛集中在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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