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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经纪管理办法将实行 中介迎大考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3.29 来源:青岛日报 作者: 王凯

  4月1日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出台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将作为我国第一个专门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部门规章开始实施。该《办法》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从事赚取差价、协助签订“阴阳合同”、为不符合交易条件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违法违规行为。这一规章的施行会给岛城的房产中介带来什么影响,又会给租房者和购房者带来哪些利好?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房产中介迎考验几家欢喜几家忧

  徐先生刚来青岛工作,这两天正忙着找房子。“朋友告诉我房产中介很多,可我逛了一天,好几家中介只有个门面在那,都没有开门。”自己找房子太累,本想找个中介租房能容易些,没想到却吃了不少闭门羹,徐先生很是纳闷。

  “这种情况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国家加强监管的结果。”鑫和居房产经纪人卢先生告诉记者,三部委颁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下月就要生效,新环境下一些没有资质的小房产中介很难再开下去,所以有些个人房产中介选择了提前闭门歇业。

  诚义达房产咨询公司经纪人孙先生告诉记者,出台限购令、禁止群租房等政策导致房屋成交量下降,而管理办法的实行又提高了行业门槛,他们没办法只能另谋出路。“逍遥路这一块儿原来有十几家房产中介,现在有四家已经不干了。大一些的房产中介还能维持,小的个人中介熬不下去只好关门。”孙先生说。

  管理办法虽然下月才生效,但是已经显示了它的威力。记者在宁夏路附近看到,原本路边挤满了大大小小的房产中介,但是仍在开业的店面却不多,不少小房产中介大门紧锁,只在门口留下了联系电话。

  “很多小的房产中介都是个人的,也没有相关的资质,只靠自己手里的几套房源,就开起了房屋租赁的买卖。”一家连锁房产中介的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一些不法中介和黑中介在交易过程中,会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提供虚假经纪服务等方式牟利。

  “办法实行以后,对一些小型房产中介尤其是个体中介会有很大影响,可能会给房介行业带来一次洗牌。”李先生表示,《办法》中“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和分支机构,应当具有足够数量的房地产经纪人员,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要到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并将部分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将提高房产中介的准入门槛,把很多欠缺资质的个人房产中介挡在了大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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