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星地产涉嫌价格欺诈被罚50万
27日,国家发改委公告称,江西省物价部门日前依法查处了江西云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利用价格欺诈,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法定最高额度50万元的罚款。这是《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公布后通报的首个查处房地产商哄抬房价的案件。《国际金融报》记者昨日试图电话联系这家公司,但接电话的女士表示并不知情。
公告揭露,去年12月23日,该公司在第二期房源只有102套的情况下,故意散布商品房将要涨价的信息,发布了云星中央星城2号楼公开选房须知。须知宣称:“后期房源最早也将于2011年上半年面市,其均价将极有可能突破8000元/平方米”,这一信息诱发了消费者抢购,该公司向521名购房者收取了获得购房资格的“诚意金”521万元。
2011年1月1日,当交了“诚意金”的消费者对商品房价格提出质疑询问时,该公司告诉购房者:“第二期的房价可能会比第一期略高一点,可能不会超过7000元/平方米”,继续欺骗以稳住购房者。随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采取摇号的方式,在521名已交“诚意金”消费者中,确定最后的102名购房者,并限时在3分钟内选好房,否则,取消其购房资格,迫使购房者接受其高房价。至此,该房地产开发公司第二期102套商品房的实际销售均价已被哄抬到每平方米8000多元,导致购房供求矛盾迅速膨胀扩大,并由此引发了群体性上访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