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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成了离婚“拦路虎”夫妻离婚痛苦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3.24 来源:搜狐焦点

       A 婚后父母出资购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今年32岁的樊先生因感情问题,与妻子闹离婚,目前小孩抚养等问题都达成一致,但在杭州购买的一套房子成了“拦路虎”。樊先生说,这套房子是夫妻婚后买的,首付款30万元由他父母支付,但当时夫妻感情很好,并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如今图行天下,妻子一定要分一半房产。“钱是我父母出的,我想至少要把首付款还给父母,剩下的再对半分。”樊先生说。

  律师点评: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在本案中,樊某的父母并没有明确表示赠与一方搜狗,因此这套房子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B 离婚后父亲房产给儿子,女儿是否有权分割

  两年前,汪先生和妻子罗女士离婚,儿子判给汪先生抚养,女儿判给妻子抚养。去年,汪先生购买了一套房子,价值120万元。由于工作调动,且自己有了外地的新对象鹿鼎记,汪先生准备把这套房子留给儿子,让儿子结婚使用。但想想女儿更小,汪先生心里不明白女儿是否有权分割这套房子的产权。

  律师点评:如果汪先生以立遗嘱的形式,将这套房子继承给儿子,那没有任何问题,但遗嘱最好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如果没有立下遗嘱,从我国继承法来说,他的女儿作为直系亲属,享有继承权。

  C 男方掏钱装修新房,离婚后想要回装修费

  鄢先生是甘肃人,三年前找了个本地女孩结婚。由于自己没有房子,女方父母将一套毛坯房借给鄢先生两口子住,这套房子房产证上登记人是鄢先生的丈人。入住前,鄢先生拿出15万元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可如今夫妻俩感情不好,准备离婚。鄢先生提出房子是他装修的,女方应补贴给他一笔装修费,但女方不同意,说鄢先生在这套房子里住了三年,得支付租金,双方僵持不下。

  律师点评:鄢先生夫妻入住前,装修是对房屋的添附,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装修,可以依照婚姻法规定依法进行分割,具体可以是对装修进行评估,由所有权人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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