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反正最后过户交我钱时,我见到她,以前一次也没见过,但他们这里边怎么绕,我就不清楚了。
审判员:你这个房子是委托哪的中介给你卖的?
证人:应该是润嘉房地产。
审判员:最终你得到的房款是多少钱?
证人:120(万元) 。
闫女士还证实,她没有委托过谢先生卖房,而是委托她在润嘉房地产的朋友任某卖房,谢先生说要买,交了30万定金,但最后却过户给了杨女士,她当时也很困惑。
【焦点三】被告的行为性质是什么?
原告代理人强调,谢先生所谓定购的行为不能成立。
原告代理人:什么叫房屋定购,也就是说有这个打算有这个意向,但是并没有实际转让,因为咱们国家法律规定,房屋买卖以登记变更为准,而且这个合同签定日期是同一天,2009年8月19日,很明显,不是他先买房,而是他只是中间知道这么个信息,两头说,从中骗取了30万的利益。
被告代理人却坚持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求。
被告代理人:原告实际是买了一个两次的二手房,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被告不是代理,他实际上是一个房屋出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