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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者住房套数按家庭认定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3.17 来源:东南快报

        3月16日,徐先生咨询,他妻子今年1月份在龙岩买了套房,贷款还在审批中。他本人是福州户口,目前在福州再买房能否被算首套房。

        对此,工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人士指出,目前银行对房贷客户住房套数的认定方式是按家庭来认定。徐先生目前如果再贷款买房,从严格意义上就是算做第二套房。不过由于银行征信系统的更新问题,徐先生妻子正在审批中的房贷可能暂时无法被银行查到,可能使徐先生新申请的房贷被误认为是首套房。

       上述人士强调,这种利用征信系统更新时间差来隐瞒住房套数的行为此前早已被银行关注。目前,银行一般都会要求客户对其实际拥有的住房套数做出承诺,如在今后发现客户的瞒报行为则视为恶意违约,银行可以据此与违约客户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其马上还款。而且,该客户还会在征信系统中留下不良记录,严重影响其今后的其他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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