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房价能降20%。”这是全国政协委员、林达集团董事长李晓林在李克强副总理与民建、工商联界别委员联组讨论会上如是说。
“但前提是必须梳理清楚当前许多关系复杂的问题。”李晓林指出。
“房地产在经济大国中历来举足轻重,如房地产业衰退则整体经济就会受损。反之,如果整体经济腾飞,房地产业往往超常发展甚至产生泡沫。”李晓林说,这就提醒我们,调控楼市不能只着力于房价的升降,而应权衡整体经济是否能从这种调控中得到补益而不是伤害。我国当前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正处于需要巩固的关头,为了保持好这一势头对房地产的调控尤其要适度,避免负面影响被扩大引起大起大落。
有些调控政策按中央政府要求必须雷厉风行坚决贯彻到底,而在有些地区,却被暂缓执行甚至走样变味。理由千头万绪,但核心的问题是执行不同的房地产业政策,对各地方GDP和财政有不同的影响。利益决定态度和行动,房价、地价的调控效果必然参差不齐。
因此,李晓林建议,把中央地方两级财政的关系统筹安排好是房地产调控的重要前提。因为地方财政对房地产依赖性较强是既成事实,另外、土地财政也是民生财政,不能根本否定。
另外,如物业法,对公民合法收入的使用支配和买卖房产都有原则上的保护,而楼市调控政策中的限制性措施是否完全适当,应再斟酌细化。建议应该把对每个公民一生中首次买房的扶持或保护性政策相对稳定下来,无论楼市如何起落,这一部分人都应享受基本稳定不变的待遇,一来体现机会公平,二来有利于人民群众的人生规划预期稳定,对于社会长期成熟稳定会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