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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全国两会 民资为何看好保障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3.12
来源:大众日报
三道“坎”非迈不可
3月10日,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房第一单诞生。中国太平洋保险的投资计划获保监会备案通过,募集到40亿元资金,主要用于上海约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马明哲委员表示,保障房建设具有地方政府负责、指定土地划拨、规定利润空间、承诺回购等强制性要求,符合险资资产负债配置要求。中国人寿总裁杨超认为,保险资金规模大、周期长、资金来源稳定,非常适合参与保障房建设。
全国工商联在今年提案中建议:“保障房建设是长期任务,建议建一个住房银行,向社会发放长期债券,也可资产证券化上市买卖。”
民企试水,险资出手,各种融资渠道逐渐畅通,保障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似乎有了保障。但张家林却认为,无论是哪种资本,只要是政府财政拨款以外的资金投资保障房建设,都必须迈过三道“坎”。
第一是回报率的问题。“保障房建设回报率只有3%至5%,有些项目甚至不赚钱,无法保持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张家林建议加大民企入资保障房的政策倾斜,给予更大优惠。
第二是权证问题。“公租房、廉租房租金和配套网点房租金是企业的重要收益来源,建好房,万一大量租户不及时交纳租金怎么办?没有任何权证,走法律渠道也很麻烦。”张家林介绍,上海的经济适用房建设走出了一份共有产权之路,政府和业主共同持有房屋产权,任何一方不同意,房屋就不能交易。“但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开发商可就业主的产权部分提起诉讼,这就给投资方吃了一记‘定心丸’,即使租户拖欠租金,也有法律‘兜底’。”
第三是保障房的市场出口问题。“国外一些公租房、廉租房在十年、十五年后就有了产权证明,可以限制性上市交易,现在我国没有相关规定。”张家林认为,如果规定若干年后可买卖房屋,即使设置一定的限制,也会给民企以极大鼓舞。“房产调控力度日增,更加稳定和长期的盈利是任何一家企业都渴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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