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多年来楼市调控措施,都是针对
房价出现非理性上涨、开发商捂盘惜售和圈地不用、炒房投机行为泛滥等,都强调企业家的社会责任。
此外,房地产市场调控对确保宏观经济健康运行也具有重要意义。全国政协委员宋林飞表示,我国房地产业的“金融特点”日渐突出。截至2010年底,全国主要金融机构房地产类贷款占比超过20%,银行贷款已占房地产开发资金的70%。房地产市场出问题,金融风险会随之放大。更重要的是,房价过快上涨会吸引资金“抽离”实体经济,进而对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带来不利影响。
无疑,“住有所居”的任务不能完全依赖商品房市场来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1年我国将开建保障类住房1000万套,创历年之最。住建部副部长齐骥表示,这是我国房地产改革的一个重大变化。
目标已经明确,落实资金和土地确保公开分配是关键。
房产税改革在上海、重庆试水,这既具有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意义,也对抑制投机投资需求有直接作用。正如改革从整体上正进入攻坚阶段,我国房地产改革也在进入“深水区”。楼市调控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对房地产改革的复杂性要有充分认识,对破解13亿人住有所居这一世界性难题的艰巨性更要有深刻认识。
从国情看,在城镇化进程加速的现阶段,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仍然是发展不足。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说:“有十个人吃饭只有八个馒头,首先有两个人吃不上。”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的中期阶段,每年有上千万农民转变为市民,这意味着住房供求关系的失衡存在着某种内在动因。
为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需求、日益强烈的新期待,我们只能更加坚定不移地走改革发展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