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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银监局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贷款 禁止搭售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3.04 来源:海峡都市报 作者: 李进

  近期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相关纠纷和投诉呈上升趋势,问题主要集中在两点:一是贷款额度紧俏,一些银行为了提高利润率,违反此前首套房等房贷利率优惠的承诺,单方面要求提高贷款利率;二是一些银行要求贷款客户购买一定额度的基金、保险、理财产品等,否则就迟迟不予放款。3日,福建银监局提出四点要求,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一、禁止银行在个人住房贷款发放中强行搭售基金、保险、理财等产品,也不得以此作为安排放款顺序的依据。对贷款业务相关费用的收取应依法合规、公开透明。

  二、要求各银行业加强对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督导,对个人住房贷款中的捆绑销售、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开展自查自纠,严肃处理责任人员。

  三、若银行与客户就贷款优惠利率执行标准签订了书面合同或承诺书,且该合同或承诺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必须按合同或承诺书的约定条款认真执行。若银行仅提供承诺函或预签合同(即客户单方面签字的借款合同),并已书面载明相关利率条款,尽管上述承诺函或借款合同不具有完全法律效力,但若有证据表明银行曾承诺提供优惠利率,则银行仍应区别对待,履行相应责任

  四、各银行应积极满足合理住房信贷资金需求,对已受理的符合条件的购房贷款申请,应及时给予办理。对于有关个人住房贷款的投诉,银监部门要求银行要采取“一对一”方式做好客户沟通解释工作,妥善解决纠纷和化解矛盾。

  □相关新闻

  省经贸委引导典当企业降低房地产业务

  杜绝多家典当“输血”一房企

  省经贸委昨日消息,我省已于本月在全省范围内对典当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典当业务情况进行调研。省经贸委称,将结合调研工作,加强对典当经营活动的监测,引导典当企业合规经营,把防范典当经营风险,特别是防范系统性风险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引导企业减少房地产典当业务,审 对待在建工程典当业慎务,尤其要杜绝多家典当企业联合向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典当融资行为。

  记者还获悉,本月省经贸委还将召开部分典当行负责人座谈会,研讨典当行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发放当金利弊、存在问题及政策建议等。对此,业内的解读是,这无异于配合国务院出台的组合拳降温楼市。

  省典当行业协会有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我省房地产典当占据了典当业务的半壁江山,其中除了个人资金需求外,中小企业的典当融资占了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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