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了解,清理检查工作分三阶段进行。一是自查清理阶段(2月20日至3月31日),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自查清理,将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区和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上图入库,纳入“一张图”管理。
二是检查纠正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纠正整改的政策意见,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纠正整改。三是抽查总结阶段(5月1日至5月30日)。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对自查清理和纠正整改工作不力的,督促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期间暂停下达挂钩周转指标,暂停土地征收和农转用审批。国土资源部对清理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提出进一步加强监管和深化改革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