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日获悉,文化部、财政部日前出台的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明确,2011年底之前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
根据两部门出台的意见,2012年底之前各级美术馆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的一级馆、省级馆、省会城市馆、东部地区馆(站)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形成2个以上服务品牌;其他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
文化部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意见就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进行了总体部署,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目标、基本内容、实施步骤和具体举措。这是继2008年博物馆、纪念馆实现全面免费开放后的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权益,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建设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据介绍,为保证免费开放工作的顺利实施,各级财政部门将进一步明确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益性文化单位性质,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原则,建立免费开放经费保障机制,保证免费开放后正常运转并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