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八条”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春节临近之时,以摧枯拉朽搬得气势,杀的业内一个措手不及。2011年1月27/28/29这三天,可谓黑色的三天。很多同仁对此次新国八条不屑一顾,也许是成竹在胸,但更有可能是无知者无畏。比起09年12月以来的几次调控,此次严调,可谓此一时,彼一时矣!
2009年12月,中央出台“国四条”,拉开了本轮调控序幕。 2010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十一条”,进一步落实“国四条”;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国十条” ,提出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9月29日,相关部委出台“五条措施”……面对流动性助涌的疯狂,政策的一次次加吗,不但没有令楼市一剑封喉,反而使得2010年的销售回款、销售量、竣工量等指标毫不逊色。
一档专政的大陆怪胎性经济体制,终于逼出了“新国八条”。点到为止就是两条致命措施:信贷手段和行政手段。差别化利率和限购令,尤其是限购令,给楼市留下的空间非常之少,这是被动两个方面。
关于限购令,鉴于2010年被钻的空子太多,有必要适当罗嗦。去年调控推出限贷、限购等措施,尤其是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其后16个城市相继出台限购政策。这其中,16个已经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千方百计打擦边球,就从外地人的范围界定上、从产权的查核标准上,比如家庭为标准还是个人、是可以再够一套还是只能有一套等。使得,限购令的打击力度远不及想想的大,从不如2011年新出台限购令的城市,尤其是新国八条的督促下,限购令的严厉程度肯定会比2010年严厉,中央留下的空间更小,杀伤力更大。
回顾2010年的限购令威力,我们发现:在14个实行限购的城市中(10月份),仅有5个实行限购的城市10月房价环比下跌。根本原因就在于虽然这些限购城市都限定了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但其中只有深圳规定了已有住房基数,使得政策的杀伤力更大。而限购能否起效的前提就是能否抓住核心问题:就是住房基数问题。2011年宏观经济基本面已经基本回到正常的增长状态,今年针对楼市的调控不会因为大环境江河日下而半途而废,而限购令也一定会扩大化,和深入化,直到人为划定的那根线。
金融限贷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可根据当地人民政府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和政策要求,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的基础上,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