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其中对市场中将房屋分拆、隔断“化整为零”的群租行为明令禁止,规定出租住房应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的最低标准等。分析指出,此举或将使民众的房屋租金大幅提高,蚁族等低收入群体成为最大受害者。
个人所付房租或上涨 打工族叫苦不迭
“看见这条新规,我觉得自己将变成最大的受害者。”从河北到呼和浩特打工的魏秀敏说。两年前,因为仅有700元的月收入,魏秀敏和其他6位“外来妹”挤在一套不足80平方米的二室一厅里,“我们每人每月租金才一百多元,基本上没有太大的经济负担。”随着工作的不断调换,魏秀敏搬了好几次家,现在她住在客厅里。原来,房东为了多挣钱,把客厅的一半面积又隔了一个小屋来出租,魏秀敏就住在其中。“这个小屋房东每月收我200元。”魏秀敏说,当她听到以后不让群租的消息时,一下发了愁——那以后住哪啊。
魏秀敏的话代表着很多“蚁族”的心声。采访中,许多租房者在听到这一《办法》的时候都显得较为慌张,因为将来个人所付房租会大幅上涨,这意味着今后的生活将更加艰难。
办法出台将打击违规群租“二房东”
一些房屋出租者看到了每个床位或每间房屋的租金之和要远远高于整套房屋的出租价格,便开始按照床位或单间出租自己的房屋,有的甚至不惜改变房屋结构,使空间利用率达到最大。
除了房屋所有者外,一些精明的租房者也从中看到了商机,纷纷当起了“二房东”,他们通常先租下一套房子,然后经过卧室隔断、客厅重建、添设阁楼等,再出租以获取利润。而他们发布租房的信息都是通过网络的形式,无需任何成本费。这部分人一般都是只知收钱不管经营,给群租市场造成了很大的潜在危险,该《办法》的出台有力地给了这些人“当头一棒”。
小区“隐患”将除 居民热切期盼
“群租房”看起来只是个体的事,实际却不然,它是关乎着周围居民治安、防火、安居等一系列生活环境的大事。近些年,关于群租扰邻的事件时有发生,家住呼和浩特市团结小区的王大爷深有体会:“一个房子竟然能住那么多人,24小时都有人进进出出,尤其是早晨、中午和晚上这3个点,对面的门更是哐当乱响,住的人经常更换,而且人员太杂,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取消群租房、拼租房,其实最直接的是两个群体利益的对立。对于不是出租人的第三方业主来说,当然希望取消,他们普遍认为,群租客的入住,本身就是对小区和住宅品质的一种破坏,早就应该禁止了。
律师:相关配套措施还需跟上
据2010年发布的《中国人才蓝皮书》指出,全国“蚁族”人数在百万以上,而《办法》中“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的规定,无疑给“蚁族”增加了一定的生存压力。
对此,呼和浩特市物业管理协会法律顾问、内蒙古典泽律师事务所的李文生律师分析说,对于低收入人群因此导致的房租支出加大问题,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及时作出完善的配套措施,如果不尊重房屋租赁市场的现实需求,没有足够出租房源保证承租人需要,只靠一纸规定单方面堵住需求,未必管用,还可能引发新的矛盾。
据了解,目前政府正在通过加大对公租房和廉租房建设的投入等方式解决租房者的困难,效果将会比硬性整治更好一些。据新华网
提醒
房屋隔断出租最高罚3万
今天起,如果将原来的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
在房屋租赁管理方面,《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30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登记备案工作由当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监管,发现违反者责令限期改正;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将被处以罚款。
此外,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