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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渝将联手发房产税征收方案 一季度出台有戏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1.01.22 来源:新快报

  试点方案今年一季度有望出台

  新快报讯 据消息人士透露,上海和重庆两地的房产税征收方案,将由财政部牵头联合在北京宣布。时间预计在全国两会之前。新购住房超过一定人均面积房产税将按比例征收。业内人士认为,短期内房产税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有限。

  官方文件未出传言四起

  复旦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尹伯成指出,目前还没有看到官方文件,市场上传闻比较多的是要么按照总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者人均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标准来征收。

  而市场最为关心的征收税率也出现多个版本,摩根大通董事总经理李晶就预料,上海的房产税税率为0.5%-0.6%,而重庆税率会略高。尹伯成认为税率应该不会太高,“如果征高了,出台的阻力就会较大。”

  修订法规为房产税铺路

  1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第76条提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八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在税收的开征和减免上,赋予国务院更多的权限。不过,从《决定》来看,国务院对房产税暂行条例的修改,并没有触及房产税改革的根本,没有将“恢复对个人所有住房征收房产税”写入条例中,也没有对免征范围、税率等关键性部分进行明确。

  据了解,财政部已经原则上同意了上海、重庆两个城市试点房产税的方案,相关文件或将于本月底出台,而这两个城市的试点方案则有望在今年一季度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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