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记者从2011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今年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建设目标预计比去年翻一番以上,公租房将作为我省保障房的主要形式,重点建设小户型公租房。据了解,去年我省保障房的责任目标为12200套(户)。
以中低收入家庭 为主要供应对象
据悉,今年我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量将大幅增加,预计将比去年翻一番以上。对于具体的建设任务数,会上并没有明确。据了解,去年我省保障房责任目标12200套,5年来,我省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7.35万套。
据介绍,今年公租房将作为我省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形式,重点建设小户型公租房。以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主要供应对象,逐步扩大到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年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
选址要充分考虑 就业和生活要求
会议要求,各地要加强保障性住房项目详细规划和设计,配套建设商业、学校、卫生院、社区服务、公交、菜市场等设施,建成城市综合体。
而省住建厅发布的《福建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导则(试行)》上也提到,项目选址要充分考虑居民就业和生活要求,尽量安排在交通较便捷、生活配套设施较完善的区域。公租房规划设计中,要配套建设商业用房、物业用房、文化活动室、社区医疗站等便民设施。
同时,公租房架空层作为公共活动空间的,面积不计入容积率。机动车位按0.1~0.2辆/户配置,非机动车位按不少于2辆/户配置。
公租房单人间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根据《导则》,公租房卧室最小使用面积为单人间6平方米,双人间10平方米,兼起居厅(室)为12平方米。双居室的卧室,其中一间卧室使用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厨房最小使用面积为4平方米。卫生间最小面积为3平方米:包括坐式马桶、洗脸盆、淋浴设施。
每套公租房住宅应设卧室、起居室、厨房和卫生间等基本空间。住宅类共租房单居室套型,可以3个左右居室共用一个起居室(厅)、一个厨房,卫生间可以共用,也可以单设。一个居室宜按2人居住考虑,使用面积不宜超过12平方米,居室单设卫生间的不应超过15平方米。
成套住宅类公租房,套型面积不大于60平方米,高层套型建筑面积不大于66平方米。其中以居室为单位安排非同一个家庭多人居住的套型建筑面积,可根据实际调整,居室不得超4个,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12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