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鹤上陈先生的厂房被征用建住宅小区,而由镇政府见证的置换土地至今没履行(本报1月12日A20版报道)。昨日,记者从长乐市国土资源局了解到,陈先生被征用的厂房,1998年就办了土地证,该证尚未被收回,在被征用的厂房土地上建起的凯旋帝景小区,在2009年竟然也办下土地证,一块地存在两本证。
陈先生说,由于置换地一直没得到,因此他没有交出厂房的土地证。陈先生向记者出示的土地证上显示,面积涵盖被征用的厂房和目前暂未被征用的房子这两部分,登记名是鹤上鹤峰日用品厂,该厂1995年盖好,1998年4月13日就办了土地证。
昨日,记者从长乐市国土资源局档案调阅室证实,陈先生厂房的土地证确实存在,地点位于鹤上镇仙街村(即凯旋帝景小区所在地),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同时,记者调阅闽航国用(2008)字第00472号档案获悉,凯旋帝景小区(包括陈先生的厂房土地)在2009年办了土地证。这两本土地证都“身份合法”,这意味着凯旋帝景部分土地存在“一地两证”情况。
部门说法
申请生产日用品却作他用 厂房土地证应收回
“绝对不允许一块地两本证。”日前,长乐市国土局用地科一负责人称。但他查找了凯旋帝景相关材料却发现,2007年,凯旋帝景44.19亩用地(包括陈先生的厂房土地)被定性为水田和农村道路用地,但陈先生厂房土地证上注明的却是工业用地,二者之间存在矛盾。对此,该负责人也很不解,他表示,可能调查凯旋帝景土地性质时出现了差错,具体情况要向负责土地审查的土地规划科了解。
而该局土地规划科一负责人则表示,乡镇有关土地的材料都是国土资源所上报给他们的,并不清楚为何会出现“一地两证”。
对此,长乐鹤上镇国土资源所高所长解释说,1998年,陈先生向国土部门申请创建鹤上鹤峰日用品厂生产日用品,并办了土地证,但实际上,陈先生的厂房并未生产日用品,而是另作他用。他说,陈先生的土地证本应收回,但因各种原因并未收回,所以国土所将该地块定性为水田和农村道路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