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扩大覆盖面,首批试点福清、晋江、厦门同安拒缴将给予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我省将逐步引导非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昨日我省下发《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意见》,对一些拒绝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鼓励大企业先建 允许“低门槛”进入
据介绍,对于非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可以“低门槛”进入,然后逐步到位,企业可以先按不低于5%最低缴存限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再逐步提高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当然,对于有条件的企业,我省鼓励一步建缴到位。对于上市公司、重点企业和其他规模较大、人数较多的企业要率先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省级选了福清市、晋江市和厦门市同安区作为省级开展的试点地区。除了省级试点外,各设区市都要选取开发区、重点(明星)企业开展试点工作,通过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的方式建立公积金制度。
拒绝公积金缴存登记将给予行政处罚
根据意见,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于两次上门动员宣传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的单位,将发送住房公积金催缴函,致函后仍不缴交的,将按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在媒体上曝光。
省政府要求加强部门配合,各地市要定时上报扩大缴存覆盖面工作进展。对于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县(市、区)和责任单位,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单位内所有职工3年内缴存比例要统一
据介绍,目前一些单位正式员工缴存比例为12%,非正式员工却没有住房公积金。我省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率先实现全员覆盖,为本单位员工,包括聘用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聘用人员住房公积金建缴一步到位确实有困难的,允许按照不低于5%的缴存比例先行建立住房公积金,然后再逐年提高配缴到位,确保在3年内实现本单位不同用工性质的职工按同一缴存比例缴纳住房公积金。而国有企业要实现基本覆盖,而且不分用工性质,必须为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建缴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