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10中国楼市的关键词,映入眼帘的是:国十条、二套房、一线地产、房产税、零成交、土地增值税预交率、国五条、打折促销、限购令、保障房、闲置土地……这其中最具代表性的的应是调控、房产税、限购令。
2010年注定是一个不平静的楼市年,楼市调控一轮又一轮,效果多少有点差强人意。2011年中国楼市将走向何方?回首过去,展望未来,或许多少会给我们留下一些启发。
1月10号,国办发出通知,要求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3月18日,国资委要求,除以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15天推出房地产业务。稳定房地产市场,责令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减少房地产市场的哄抬等非理性上涨因素,国家调控楼市的决心初见端倪。
4月份,国家开始陆续颁布号称史上最牛的房产调控“国十条”。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面积小于90平方米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至17日,国务院规定,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20日,住建部规定,今后未获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企业不得以认购、预定、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金等性质的费用。至此,“国十条“的框架基本形成。
6月4日,住建部又发文进步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关于规范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各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根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这样一来,关于二套房的认定执行就更易于操作,同时也堵上了一些地区消极执行调控政策的漏洞。
国庆前夕,正当开发商期盼传统的“金九银十“能否使楼市回暖,带来一个销售的“小阳春”时,国家又出台巩固楼市调控成果的措施。措施包括,暂停发放第三套及以上房贷;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将限定家庭购房套数;调节住房交易还击的契约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总体来说,2010年国家的房产调控政策一波接一波,环环相扣。通过频频出台的调控政策,可见国家对楼市调控的决心,势将抑制房价的非理性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