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上,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透露说,中国房地产价格统计改革取得阶段性进展,通过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下称《方案》)将从明年起实施。
马建堂介绍说,国家统计局积极回应对房地产价格统计的质疑,认真采纳相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2011年将稳步推动房地产等价格统计改革,认真实施《方案》。
“要加强与房地产管理部门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确保住宅销售价格指数质量,切实做好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马建堂说。
从今年年初开始,国家统计局就在酝酿进一步完善中国的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其核心之一就是改革住宅销售价格基础数据的采集方式。以往,中国的住宅价格统计数据主要来自于房地产企业的上报,但采集上来的基础数据仍可能存在不准确、不完善的隐患。
截至目前,国家统计局还没有透露最终的《方案》版本会有哪些内容。不过相关情况或许可以从此前《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中揣测端倪。
在今年9月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征求意见稿中,统计局试图尽量采用更为接近实际成交价格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来完善住宅销售价格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
按照《方案》在征求意见时透露的情况,统计局希望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城市(不含拉萨市)、计划单列市等35个大中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统计中,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暂时不能取得网签数据的其他35个城市,新建住宅销售价格根据统计系统房地产开发统计报表中各个楼盘的分类销售面积和金额数据计算。
另外,在计算方法上,国家统计局相关人士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时的征求意见稿也从房地产价格的计算公式和方法上做了一些改进,包括采用国际上已经实行的双加权方式计算房地产统计中三个基本分类的环比指数,还增加了房地产定基价格指数。
为方便企业填报,在日前的全国统计工作会议中,国家统计局还明确,按照国家统计局的既定安排,2011年年报和2012年定报中,要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具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正式实施企业一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