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首页 > 房产资讯 > 正文

重拳整治抢建乱建行为 平潭违建房拆迁不予补偿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2.19 来源:东南快报 作者: 章沁溦

        日前,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联合发出《关于坚决制止抢建乱建行为的紧急通知》,规定区县有关部门将根据2010年2月1日航拍实景图进行甄别,属抢建乱建、少批多建、擅自拆建的房屋,在今后拆迁中一律不予补偿。

  《通知》规定,凡未获得审批手续的民房一律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对于符合法律规定,可续建、新建的工程一律暂停施工,待清理整治违法建筑活动结束后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再行确定。

  自发文之日起,对制止抢建乱建工作实行属地管理、问责问效;党员干部参与或支持抢建乱建的,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对干部本人及其家属抢建乱建房屋的,一律予以免职,并追究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更多

今日热点

楼盘动态

地产招聘

更多>>
热门楼盘:更多>>
热点推荐
购房工具

楼市画报

楼盘广告

更多>>
福州楼盘签约:销售排行>>
>>相关新闻 更多>>
关于我们 | 公司招聘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免责声明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h0591.com © 2007 海西房产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07059661号
客服电话:0591-83711427 客服QQ:18512029 378670880 46684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