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近日颁发了《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其中有“如果将原来的房间分隔成多个小间出租,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罚款”的规定。
这规定肯定有一定道理,但是,这个道理因为涉嫌高高在上,除去一些高端项目,恐怕很难得到叫全面的执行。
中国假冒伪劣商品盛行和低价格竞争有很大关系,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让的价格较大幅度上升一下,同时实行居民收入倍增,会让质量低劣的商品和服务得到较好的解决,让国家上升一个台阶。但是,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存在大量的只能接受低端消费的群体,我们还没有条件“顺势而为”。
房子,就有和上面述论说一样的问题,很多人租不起不用分割维持自然状态的房子,低工资让他们只能合租本来只能供一人的房间。
除此以外,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一直处于忽略租赁的病态,开发商没有开发出用于出租的房子,投资人购买了房子以后,往往要经过改造才能满足市场要求。
在这样的市场状况面前,住建部颁发这样的规定,有些不考虑中国国情。
法律在很大程度上是记载了社会关系,如果过分超前忽略了社会现实,社会现实就会抗拒规定导致太多的越轨行为架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