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街道(镇)受理初审、公示以及各区房管、民政等部门复核,并经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查档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审核,现将已受理并拟批准的今年第三批保障资格的廉租住房申请人314户、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800户予以公示(并在 www.fuzhou.gov.cn/fgj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15天,对申请人的保障资格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批准保障资格。
监督电话:87550106、87562923(市房委办)、87525521(鼓楼区房管局)、83296354(台江区房管局)、83446243(仓山区房管局)、87487583(晋安区房管局)、83986297(马尾区房管所)。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通湖路180号杨桥大厦13层福州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四日
2010年福州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资格第三批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