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税收手段避免地方政府推高房价
周天勇分析指出,要解决中国的住宅问题,需要按照人口城市化的居住需求足额供应土地,从房价收入比以及房价上涨速度与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关系入手,科学调控房价水平。
一小部分特别低收入及贫困居民的住宅,国家要建设公共租赁房来解决。
“宏观调控不仅要用信贷手段,更重要的是要用税收手段,需要彻底改革土地房产及其收入体制,使地方政府能有一个稳定合理又不推高房价的房地产财政收入渠道。”周天勇也指出了税收手段如何控制房价。
他建议,对住宅开征房产税,使居民拥有多套房屋的成本和风险提高,特别是要抑制不通过信贷而用自有资金购买多套房及别墅的需求行为。
周天勇还建议,要让在农村的资产能够变现,让其增强在城市和城镇中购买住宅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国数亿人的居住问题。
保障性住房纳入地方政府问责范围
周清杰表示,政府建立中央和地方的分税体系,这才是政府调控房地产的治本之策。
范剑平表示,应尽量避免行政手段对房地产市场短期造成过强的冲击,而要高度重视税收、法制改革等长效机制的建设。在此轮房地产调控过程中,中央政府已经将保障性住房作为调控的重点,将保障性住房纳入地方政府问责范围。
另外,将土地出让金作为补充,将房地产税率作为调控市场供求的杠杆,对遏制投机性住房需求将有重要作用。
◆专家支持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周天勇
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系副主任周清杰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