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
商住两用难相宜
上海大火虽然离我们有点远,但它引发所有人对高楼火灾的担心,而昨天发生在我们身边——福州中亭街高楼内的这场火,虽未酿成惨剧,但它却敲响了警钟,那就是对商住两用楼的消防隐患,不能等闲视之。
14年前,香港嘉利大厦大火,造成41人死亡、80人受伤,这是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这座城市所遭受的最严重的火灾事故。这场大火揭出旧式商住楼宇的防火标准过时,也烧醒了全香港,经过两年激辩的《香港消防安全(商业处所)条例》于1998年出台,《条例》规定,商业楼宇都必须符合更严格的消防安全结构,包括出口通道的宽度、数目、安排及防烟防火设施。
在当前的内地许多城市,商住两用成为房地产的热门词汇,甚至成了卖点,各种创业者在这样的楼宇里创造出一片天地。但“商住两用能否适宜”成为了一个公众话题,因其消防隐患是一个绕不开的问题。
我国的有关消防标准规定,住宅只需设消火栓系统,商业营业厅和办公楼则还须配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系统及其他更严格的消防设施,这主要是鉴于营业厅、办公楼的可燃物更多,防火规范自然要较住宅严格。但目前的许多商住楼其消防等级还是按普通住宅设计、审核,消防隐患无时不在,而如果商户随意将房间变成仓库,堆放易燃易爆物,众多住户无异于同火药桶为邻。
有报道资料显示,我国许多城市的重大火灾通常发生在商住两用楼。而在国外,许多国家不允许高楼里有“商住两用楼”这种形式,如日本、韩国、新加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