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其他事项
1、闽侯县国土资源局为本次公开出让活动的拍卖人,拍卖主持人由闽侯县国土资源局指定。
2、竞买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3、开竣工时间:宗地2010拍1号、2号地块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自开工建设之日起两年内竣工(试营业)。
4、本次出让各宗地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向拍卖人申请拍卖竞买的,视为对该土地现状无异议。
5、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6、有关公开出让活动具体事宜,请与闽侯县国土资源局(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1号)联系,联系人:季高培,杨国珍,联系电话:0591—22075081。
闽侯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