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我市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每套(间、位)将收取25元的服务费,二手房交易则不收费。记者23日获悉,省物价局日前批复了市物价局关于房地产网上签约服务收费问题,明确了我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公司收取商品房、二手房网上签约服务费的标准。收费试行一年,至2011年11月30日结束。
据了解,我市从10月1日起实行商品房预订协议网上签约制度。为确保我市房地产网上签约信息系统的正常、有效运行,多渠道解决系统建设、使用和维护资金,根据相关规定,省物价局明确了具体的收费标准为:新建商品房网上签约服务费为每套(间、位)25元,二手房交易不收费。
批复同时指出,房地产网上签约服务收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我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公司应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与入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技术支持和服务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提供服务的具体内容。
省物价局要求,市房地产市场服务公司收费前应申领《福建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证》,并开具税务发票,自觉接受价格、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