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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1.18 来源:福州日报 作者: 祁正华
记者17日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经街(镇)、区、市逐级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共有517位申请人符合2010年我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被正式批准获得保障资格。
据了解,其中获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248位廉租住房申请人,可在11月22日~24日,前往居住地的区房管局(马尾区建设局房管所)领取保障资格通知书。
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269位申请人,后续抽号、选房等工作,将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择期安排,具体时间将通过报纸、网站等另行发布,敬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