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突出以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人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人均住房面积的60%。
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24号文),该文件被各方人士认为是对“房改”的总结,是住房新模式的转折点。
但是,经济适用房所占的比重曾一度越来越小。据有关统计显示,2004年经济适用房投资占房地产投资的比例只有4.5%。2005年5月之后,进一步减少到只有3%。结构性矛盾一直存在,一边是大量的住房销售不出去,一边是老百姓买不起房子,中低收入老百姓买房难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
与泡沫作斗争
上世纪90年代,在海南爆发了第一轮房地产泡沫。
1992年,房地产业在有利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得到了迅速的发展,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房地产业的飞速发展期。
很快,房地产在深圳、海南、北海等地掀起了第一拨热潮。以海南最为典型,短短三年时间,竟然出现了两万多家房地产公司,房价增长超过4倍。
1993年6月23日,国务院宣布终止房地产公司上市、全面控制银行资金进入房地产业,次日国务院《关于当前经济情况和加强宏观调控的意见》发布。
这一招可谓釜底抽薪。1995-1996年间,在海南留下了600多栋烂尾楼、18834公顷闲置土地和800亿元积压资金,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坏账就高达300亿元。直到2006年,海南还未完全走出阴影。
另一个大涨行情从2001年左右开始。2003年,房地产被定位成支柱产业。地方政府经营城市的理念在快速复制,一些制造类企业开始大规模进军房地产,各地“地王”纷纷登场。到了2005年,全国房价一路高歌猛进。有关部门开始统一步伐打出“组合拳”,实施调控。
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4月,国务院出台《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5月,国务院转发了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
2005年春夏之交,以上海为首的房价开始回落,不少购房者感到自己被晒在高位,“房奴”成为当年的流行语。但是进入2006年,沉寂仅一年的北京、深圳房价率先悄然上涨,2007年春夏之交上海房价再次发力。
2007年,国家再次打出了组合拳,税收和信贷等政策进一步紧缩。2007年9月,央行、银监会发布第359号文,要求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10月,国土资源部发布第39号令,规定对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不得分割发放土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