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区,15分钟内便可找到公用卫生间。记者昨日获悉,我省将加快城市公厕的建设力度,省政府已出台《福建省城市公厕建设的实施意见》,明年上半年前全省将新建1050座公厕,其中福州206座。
福州建206座
据了解,目前我省已建成城市公厕2500座,大部分独立式公厕免费开放,但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的平均每万人拥有3~5座公厕的标准相比,全省城市主城区公厕缺口1000座以上,大部分城市公厕设置的数量、标准和管理水平与群众的需求有较大差距。
为此,省委、省政府日前在专题研究会上,明确提出要抓好城市公厕建设,达到“城区每万人有3~4座公厕,所有城市、县城步行10~15分钟就能找到一座简易厕所、步行25分钟左右就能找到一座标准公厕”的目标。为达到这一目标,我省将全面启动公厕建设工程,到2011年上半年,全省市、县(区)城区和试点小城镇共新增1050座公厕。其中泉州市214座、福州市206座、厦门市154座,并确保每个县(市、区)城区新增公厕中有一半以上是新建标准公厕。
公厕须专人管理 可公开招标
新建的“标准公厕”也有严格的标准限制,其内部功能合理,方便使用,特别要方便老年人、残疾人使用。新建独立式公厕和附属式公厕厕位男女比例一般为1∶1.5至1∶2,且设有盥洗室和管理间。公厕须设有鲜明的标志和指引牌,附属式公厕设有专门的进出通道向社会开放。省级财政对新建标准公厕项目每座补助10万元,其他公厕项目每座补助5万元。
省政府明确,今后全省所有公厕必须落实专人管理,可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委托专业公司管理等办法,做好公厕维护、日常保洁和管养工作,所需管理费用纳入当地政府财政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