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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跌价滞”将再引发福州房价报复性上涨?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1.05 来源:经济参考报

  规避政策影响,开发商违规大幅度上升

  记者日前从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了解到,受调控政策影响,今年前三季度,该法院受理房地产纠纷案件剧增,达1153件,比去年同期增长44.30%。

  福州市台江区法院介绍,这些纠纷案件中以商品房买卖纠纷占多数,截至9月,共受理该类型案件508件,其中因开发商逾期交房引发纠纷203件,开发商逾期办证引发纠纷215件。此外,受二套房贷政策影响,一些买房人因付不起首付或不愿承担1.1倍利率而大量毁约,引发合同纠纷。

  记者日前在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上的一个在建在售楼盘“泰禾·红峪”采访时发现,该楼盘部分建筑面积110平方米至150平方米的商品房以“子母房”形式对外销售,也就是一套大户型商品房被认为分割成一大一小的两套房进行出售“泰禾·红峪”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购房者如要购买“子母房”必须办理两本房产证,然后在两家银行分别贷款才可能享受到首套房的优惠贷款。

  这位工作人员解释,开发商以“子母房”形式销售有“苦衷”。“泰禾·红峪”是福州泰禾房地产公司于2006年9月通过招拍挂方式竞得,占地面积320多亩,容积率不超过2.0,要求按照“新建住宅项目的户型比,套型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下户型必须占到整个项目70%以上”的政策建设。而开发商将大部分地用于建别墅,一套别墅的建筑面积都在200平方米以上,余下为数不多的地用于建高层商品楼。为了能达到“90/70政策”的要求,开发商只能将大户型的商品房“一拆为二”销售。

  福州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王阿忠认为,“子母房”是开发商规避调控政策的产物,它使得国家旨在增加房地产市场供应而出台的“90/70政策”名存实亡。近年来,福州市开发商规避“90/70政策”的行为时有发生,在楼市调控趋紧时问题更凸显,这与相关部门监管不力有很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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