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26日晚间公告称,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6.69亿万获得福州市两块土地使用权。
阳光城(SZ:000671)公司新闻最新公告显示,阳光城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于2010年10月25日下午在参加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2010年第五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人民币8,500万元竞得编号为“马宗地2010挂-07号”地块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人民币58,450万元竞得编号为“马宗地2010挂(改)-08号”地块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同日下午,阳光房地产与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分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榕马地挂合[2010]07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榕马地挂合[2010]08号),并根据“马宗地2010挂(改)-08号”地块竞买法律文件的其他要求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发展中心签订《旺岐境片危旧房改造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旺岐境片危旧房改造项目安置房回迁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