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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后退房纠纷第一案

海西房产网 发布时间:2010.10.25 来源:东南快报

  刚交了定金认购,就碰上了“限购令”,退房能否退定金?前日,已落定在深圳购买二手房的杜女士就告上了法庭,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已立案受理。而该案也是国内“限购令”出台后退房纠纷第一案。

  退房纠纷第一案的代理律师刘子孺说,杜女士和丈夫两人名下已各有一套房产了,9月,他们决定一次性付款买个小户型,支付3万定金。但国庆后深圳出台了“限购令”,夫妇俩的第三套房已不具备过户条件。

  “只剩下退房一条路,这并不是她的责任,而是政策的影响,但卖家却不肯退还定金,理由是既然认购合同上有定金条款,就应该遵照执行。”刘子孺说,杜女士只能选择告上法庭。

  此前,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因为政策原因而退定,开发商扣除购房者缴纳的定金是不合理的。

  律师刘子孺称,因国家政策出台引发的退房纠纷目前还是首例,此案的审判结果具有标本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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