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要把房子收回来,可是租户就是赖着不走,报警也没有用,难道就没有治他的办法吗?”昨日,福州市民陈女士面对记者,一脸无奈。
双方约定解除合同租户赖了两个多月
陈女士介绍,她在福州五四北有一套新房,于今年年初租给一户市民。8月份,陈女士决定把房子收回进行装修。“根据合同,出租合同已经到期,我可以收回房子了。”她登门通知租户搬走,“租户答应了我9月份走人,考虑到也得给人家找房子的时间,就答应他了。”陈女士说,可当她9月份再次登门时,对方又说搬不了,要求10月份走人。“此后他就开始编种种理由,说都在外地出差,根本没有时间找房子,等等。不管怎么说,对方就是不走,要求再租一段时间。”
陈女士无奈,把房子收房时间又延到国庆节后。“令我没有想到的是,10月8日登门,对方又耍无赖了,说要16日才能走。”陈女士说,当时她就急了,与对方吵了起来,后来她还拨打110报警。“警察来了也只能是做些调解,对租户根本没有什么影响。而且他还赖着两个月房租不交,硬说是租房补偿。”“这房子是我的,出租合同也到期解除了,如果对方一直赖着不走,难道我们就一点办法也没有?”陈女士极其无奈地说。
上法院告赖租户一般三个月可审结
“赖租着不走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也挺常见的,纠纷处理起来的确非常为难。”昨日,福州一家二手房中介刘经理告诉记者,作为中介,他们也非常害怕赖租户。“有些房东遇到赖租户,就直接找到我们。”刘经理分析说,近来福州的房租在不断上涨,合同到期后,租户新的房租比原先的贵了,一些人就想玩起耍赖的把戏,不走了,更有甚者耍赖强迫房东按原租金续租。“像这种情况,房东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赖租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鲁永峰律师表示。鲁律师表示,合同到期赖着不走属于民事纠纷,警察无法进行强制处理,房东只能是到法院起诉,胜诉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警将赖租户强制赶出。
对于法律途径,不少市民嫌麻烦。鲁永峰表示,这类型纠纷案情比较简单,在法律诉讼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周期不会太长,一般来说三个月即可审结。“通过诉讼可以把租户赖着的房租收回,是最靠谱的维权方式。”鲁律师表示。